·   员工个人卫生控制程序及标准

时间:2016/11/10 15:13:15 作者:管理员
 

1、要坚持四勤(勤洗手、剪指甲;勤洗澡、理发;勤换工作服、被褥;勤洗换工作服、帽)。

2、饮食工作人员指甲标准长不超2mm,清洁无污物,女同志不允许涂指甲油。工作时禁止戴耳环、戒指,禁止穿短裤、短裙、赤脚、穿凉鞋、拖鞋,挽裤腿等。

3、饮食工作人员头发标准前不过眉,后不压领,左右不压耳。禁止留长发,女发不披肩,化妆淡而大方。

4、操作时不吸烟,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,如抓头发、剪指甲、掏耳杂、伸懒腰、剔牙、揉眼睛、打哈欠、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。

5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上岗佩健康证,新参加工作和小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,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才可参加工作。

6、凡患有五种传染病:痢疾、伤寒、病毒性肝炎(包括病毒携带者)活动性肺结核、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,进行治疗,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。患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如流感症、膀胱痿等,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工作。

7、无论何时何地禁止穿工作服上卫生间或逛商场。

8、无论何人何时何地禁止不穿工服进入操作间(包括饮食操作活动区域,厨房过道区域)。

9、无论何时禁止在操作间或工作区域洗工作服,或用厨房用具泡洗衣物。